来自齐鲁晚报的消息,今后,所有新区建设,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回用水管网;设区城市基本完成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,并要实行阶梯式水价。山东省政府12日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,并提出用四年的时间,全省一半的城市要建成节水型城市。
省政府指出,有些城市节水措施不落实,城市再生水回用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、供水管网漏失率、节水器具普及率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,水的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因素。 我省规定,今后,节水“三同时”审查进入建设项目基本审批程序,在项目立项、规划许可、施工图设计审查、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由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参与审查,确保节水措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。对于不采用节水器具或节水措施不配套的,不准开工建设;对达不到节水标准要求的,要限期整改,整改仍不达标的,供水部门不予供水。 为推广再生水利用,实施污水资源化。我省明确规定,今后,所有新区建设,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回用水管网。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、饭店、商店、公寓、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,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、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、体育设施,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(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,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)的居住小区,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。 我省要求,对非居民生活用水要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,对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的实行高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。对实现一户一表的用户,要尽快实行阶梯式水价;对没有实现一户一表的用户,也要纳入计划管理。 我省提出,“十一五”期间全省城市新增的用水需求,一半要靠节水来解决;设区城市基本完成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;缺水城市普遍实行雨水收集利用,50%以上城市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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